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湖北 2026-07-28
宜城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
为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随意破坏、损毁、侵占、私接、乱排X生活污水处理厂X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长效达标,X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X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及X生活污水处理厂 “厂长制”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措施。
覆盖全市X生活污水处理厂(站)、X、检查井、提升泵站、调节池、生化池、污泥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配电及自控系统、安全警示标识、围挡护栏、围墙及其安全保护控制区域。
1X: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负责行业监督、业务指导、隐患督办、X改落实及执法协调工作。
2X(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X污水处理厂“厂X长为属地管护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排查、违规行为劝阻制止、政策宣传引导。
3.运维单位:履行设施运维保护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应急抢修、异常情况上报及隐患闭环X改。
4.村(社区):
5.建设单位:履行项目施工污水设施保护主体责任,统筹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保护方案、现场旁站、安全防护等全流程管控措施,对施工全过程设施安全负总责。
1.严禁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堵塞X污水处X设施;
2.严禁向X内倾倒建筑垃圾、渣土、油污、强酸强碱、有毒废液及各类废渣;
3.严禁垃圾中转站渗滤液、高浓度生产生活废水违规X,冲击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
4.严禁在污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开展爆破、取土、打桩、顶进及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物品等作业;
5.X、设置旁路偷排、擅自截断污水水流、破坏在线监测设备及篡改监测数据;
6.严禁X、损毁安全警示标识、攀爬设备设施、私自开启配电箱、破坏围挡围墙;
7.严禁阻挠、妨碍运维日常巡查、应急抢险维修及行业执法检查工作。
1.前置咨询报备要求:凡在污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建设单位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提前向
2.联合现场踏勘要求: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单位开展联X位置不明的,必须人工开挖探孔核实,严禁盲目开挖、野蛮施工。
3.方案编制与协议签订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污水设施保护专项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牵头签订设施安全保护协议,逐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开工前置管控要求:施工全过程由运维单位旁站监护;未完成现场技术交底、运维监护人员未到场旁站的,建设单位不得准许施工单位开工。
5.设施损毁处置及责任划X:X、厂站设施破损损毁的,建设单位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停工、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统筹配合应急抢修;全部修复费用、相关损失由建设单位先行承担,建设单位可依据施工合同向施工单位追偿。
1X(街道):坚持每周巡查、每月调度,及时排查处置私接乱排、渗滤液溢流、设施破损损毁等突出问题。
严格X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X层X类处置各类污水设施管护、排污管控履职失范及违法违规行X
1.针对轻微违规行为,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作业,限期完成X改、原状修复,并依规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2.对擅自损毁污水处理设施、私接乱排生产生活污水、违规汇入垃圾渗滤液、恶意损毁干扰在线水质水量监测设备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3.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前置咨询流程、未牵头制定并落实污水设施保护方案,放任施工单位X、处理设施破损损毁的,一律责令项目停工全面X改,同步对相关责任主体严肃追责问责,全部设施修复费用、财产损失均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4.对拒不落实X改要求、阻挠阻碍执法公务开展,引发重大水环境安全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直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1.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污水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普及,提升群众、企业及施工单位守法意识和保护意识。
2.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破坏污水设施、私接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民共治共X。
3.定期曝光典型违规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防各类破坏污水设施行为发生。
市住房和XX(街道)(鄢城、龙头街道除外)、汉江国投等相关单位,须对照本管理办法明确的职责X工,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全X生活污水设施安全保护监管各项工作。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宜城市住房和X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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