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广东 2026-07-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X药品价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二、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X年7月X日XX。
三、确认路径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确认-X价格确认项目(X批次)”进行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如对相关价格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材料通过上述确认路径上传至“(申投诉)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X将统一调X;企业拒绝确认价格且申诉不予采纳的药品,以及企业逾期未操作的药品XXX的,X申报流程重新申请。
(三)企业应认真开展自查,在X价格执行X日内,通过子系统“药品集中采X管理-申请调价”提交价格调X申请。
五、联系方式
(X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X-X,X-X(工作日XX-XX ,XX-XX)。
广东省X
X年7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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