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X。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X采购电子招投X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X-X-X),CA 办理问题请咨XX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X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X相关通知。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疾病X
地址:Xpan>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X1XX
联系方式:X-X
邮箱地址:X/span>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韩月、高飞
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