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X〕X号)、《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政数规〔X〕2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受理、线上预审、实质性审查(业务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认资金支持方案等程序X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X年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本次拟资助企业共涉及X个场景,合计金额XX(详见附件)。最后拨付项目和金额以资金下达文件为准。
二、公示期限
X年7月X日至X年8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处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X反映意见。单位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为保证项目资助客观、公平、公正,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的X将不予受理。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和X
业务咨询电话X-X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X
X年7月X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