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X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X年西藏完全中学初中部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批准,现将那曲市X年西藏初中班(校)和西藏完全中学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公示如下:
一、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
(一)学科组A
1X生源的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划定为X.7X,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XX。
2.农牧民生源的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划定为X.8X,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XX。
(二)学科组B
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划定为X.9X,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XX。
(三)高海拔计划
学科组A、B录取后,针对我市高海拔地区(尼玛县、申扎县、班戈县、安多县、聂荣县)农牧民子女,将采用“卷面总X+政策加X”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另行划定。
二、体检安排情况
1.体检时间X月X日—X日,上午9时准时开始。
2.体检地址:X心(含外来应届毕业生,下同);市直各小学统一组织在那曲市X(色尼X沿东边虫草街往南X米处);森布日小学统一组织在山南市贡嘎县公立医疗机构或那曲市X。
3.体检项目:以《X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规定项目为准。
4.体检X收费标准收取。
5.其他事项:考生需注重个人卫生,体检前应合理安排饮食,体检当日抽血前必须保持空腹状态。
三、特别提醒
1.本次公示的X数线为本市X年西藏初中班(校)和西藏完全中学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非最终录取X数线。
2.符合西藏初中班(校)和西藏完全中学报考资格且成绩达到政审、体检最低控制X数线(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XX)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体检,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不予安排体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如遇任XX联系(电话X - X)。
X年7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