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浙江 2026-07-29
为认真做X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X、X人社X水利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XX水利X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XXX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甬水利〔X〕X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X年X月X日;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X为正常申报、自评X申报、标志性业绩申报和转(兼)评。
(一)正常申报。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X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从事X师工作X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X师职务任职资格以后,实际聘任从事X师工作X年以上;或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X年。
(二)自评X申报。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实施细则》评审条件及量化评X标准和XXX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X表说明》,自评X达到规定X值(不含继续教育学时附加X)(附件4),经两名水X师实名推荐,X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的。
(三)标志性业绩申报。符合《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第2点申报条件的,经两名水X师实名推荐,可直接X技术X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转(兼)评。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X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转评现岗位所对应的相同级别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业绩填报。申报人员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XX址:https:X.cn),X“我的业绩档案”,进入水利业绩库,完善个人业绩信息,X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X。
(二)个人申X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员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XX首页”-“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根据相应申报评审计划,按要求选择提取已填报的业绩X址:https:X.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XX址:https:X.cn)进行法人XX后,认真负责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X,按时提交。
(四)主管部门审核或评审。申报人员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X“X专业X”进行材料X址:https:X.cn/X/login.jsp)。其中自评X申报人员的中推高评审工作直X中评委审核。
(五)实地复核要求X会根据申报人员规模、类别,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申报人员,组织对其提供的业绩成果进行实地复核。凡是发现申报业绩有冒名或现实情况严重不符的,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X账X个人、法人账号相同,已有账号的直接X,没有账号的请先X。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统一X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附件2 。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申报开始时间为X年X月X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X、X)人X直属有关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
五、纪律规定
(一)严格把好材料审查关。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类表格信息、业绩成果、论文、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公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等材料须按照《实施细则》第七条第2点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在填X。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其他评审规定的,按照人社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X〕X号)第十七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提供非法学术刊物的论文,按提交虚假材料处理,X年内不得申报职X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水利X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近X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高技能人才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X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评聘结合要求。X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坚持评聘结合、以岗用人、竞聘择优、能上能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明确岗位、申报人员一一对应关系。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水利X师职务任职资格,要求近X年(X年-X年)继续教育学时总计不少于X学时,其中近X年(X年-X年)必须满足每年X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少于X学时。不满足上述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并实行继续教育学时附加X制度,按学时考核计算附加X。申报对象在证明继续教育学时时,应提X专业技术人员继续X中学时登记证明、X水利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由“浙水学习”应用自动获取数据)。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不予认可。从X年起,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近X年每年不得少于X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少于X学时,并取消继续教育学时附加X制度。
(四)社保要求。X人力社保厅文件(浙人社发〔X〕X号)要求,申报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需填报《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附件8)。现工作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计算至X年X月X日。
(五)关于职业资格聘任职称。根据《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X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X〕X号),该文件附表所列职业资格按照相应对照关系,可作为申报高一级别职称的任职资历,并以X号文件实施时间起认定其聘任时间。
(六)关于专家举荐。自评X申报和标志性业绩申报的举荐专家,每位专家每年可举荐1位评审对象,并对举荐行为负责。
(七)关于面试答辩。符合《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第(三)款第1点(3)和第四条第(三)款第2点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结论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论文要求。根据上级人社部门要求,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中需X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X或X论文查询证明。除XX论文查询证明一律不X查询证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X人处 王志明,电话:X-X。
X与材料审核咨询联系人:X会 刘 洋 (浙政钉);电话:X-X; 地址:X: left; text-indent: 2em">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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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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