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轻工纺织食品,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7-29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闽物流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中闽物流食材配送服务 |
|
X年9月 |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3.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X年-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的正文页和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审计报X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XX年7月X日)至(X6年8月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X中提交反馈材料,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意向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X年-X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文件。
2X6年7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