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重庆 2026-07-23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持有伏牛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批X体转让 | ||
| 项目编号 | GRXCQX | 转让底价 | X.X X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X-X-X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X-X-X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大渡口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持有伏牛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批X体转让,标的包含报废钢材X吨、机器设备X台(详见公告附件1《资产明细表》)。 | ||
| 标的所在位置 | 重庆市大渡口区祥福路与油府路交叉路口的伏牛溪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范围内 | ||
| 转让底价 | X.X X |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庆盛大评报字(X)第X号 | ||
| 评估基准日 | X-X-X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据资产评估报告载:机器设备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祥福路与油府路交叉路口的伏牛溪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范围内,至评估基准日,处于闲置状态,维护状况一般,外露设备外观成色较差,机器设备可视实际情况移地使用。设备购置于X年8月,主要为各类抽水泵等存于水池内,为隐蔽设备,现场勘察不能确认厂家、型号等,其设备性能参数根据《评审结算书》附件及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确认。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X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行为批准机构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大渡X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X。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XX上报名操作指南***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X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工作日上午9:X-X:X,下午X:X-X:X)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2),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X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X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重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wsX?id=X)。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5X)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且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X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清理、运输等工作。标的含有紫外线消毒器、除磷加药系统、柠檬酸加药系统、次氯酸钠加药系统等含有残留药剂的设备,受让方须在拆除前向转让方提交设备拆除方案[方案内容包含拆除时进行专业清洗、稀释后排放X相关部门对拆除施工的各项要求(如环保、安全施工等)等内容],经转让方审批同意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方可施工。若受让方未在公告要求时限内完成标的拆除、清运工作,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标的移出原场地另行存放,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设备拆除要求:受让方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委托施工需提交委托合同)须X施工总承包或环保 9.标的清洗排放、拆除、转运及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生态环保隐患、标的丢失和损坏、场地建筑物和构筑物破坏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受让方完成全部拆除(含清洗排放)及搬迁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按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违约或造成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生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履约保证金不足时,受让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转让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交易合同。 X.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X.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X.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受让方注意。 X.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X。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X.项目的备查资料: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现场踏勘确认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X.X X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X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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