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X-X)第4.X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注销、倒闭、失联,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经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出具协查函核实后,可通过公告方式注销使用登记,公告期不少于X日,期满无异议依法办结注销。
经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现场核查并出具《协查函》确认:
位于石家庄市鹿泉X南降壁村南营街8号的特种设备,原产X石家庄售后服务X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XL5B,已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原使X石家庄售后服务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L5B,已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经多方联系、社区走访均无法联系原责任主体,该设备长期无人管理,未按期申报注销。
X对下述特种设备启动公告注销程序,公告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X日。
1. 异议反馈要求:任何单位、利害关系人若对本次注销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权属证明、设备相关资料,至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X大厅2楼X号窗口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出有效异议,视为无X将直接在特种设备监管系统注销该设备登记信息,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子登记标识全部作废。
2. 重要提示:注销登记后的特种设备严禁私自投入运行;若需重新启用,须完成设备检验、落实产权管理主体后,重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拟注销特种设备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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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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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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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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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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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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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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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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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X冀A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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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X2楼X号窗口
咨询电话X-X
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X
X年7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