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GCYGPTGK-X-X
项目名称:贵溪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厂联X(PE管材及PE管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X年X月X日
第一次更正公告日期:X年X月X日
二、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X标准技术部X”检测设备评X项更正为:1、所投产品(PEX管材)制造商自有实验室得2X。评审依据:提供实验室照片、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X。2、所投产品(PEX管材)制造商自有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需包含PE管材及PE管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完全满足以下检测设备要求得6X,实验室配备的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氧化诱导制样机、静液压试验机、摆锤冲击试验机、尺寸变化率测定仪、X析天平密度仪、全自动落锺冲击实验机、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机、水份测定仪、炭黑X散测试仪、炭黑含量测定仪、X能试验机、维卡软化点试验机等。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X。
注:本项最高6X。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X部X”业绩评X项更正为:自X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X;最高得4X。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能反映该业绩的任意一笔结算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X。
更正日期:X年X月X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X割的组成部X,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联系人:Xspan>
电 话:X
地 址:贵溪市天华山路与子慎路交叉口附近
招标代理机构
名
联系人:Xspan>
电 话:X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X号7幢2-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