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X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完成总计不少于3次的中医药文化服务项目,参与群众不少于X人次。包含但不限于中医药文化大赛、展览展示、科普讲座、文化体验、文旅融合、版本普查等。制定相关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活动设计、组织管理、服务保障,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撰写活动总结及评价报告。
四、申请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X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4.项目申报单位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工作经历,熟悉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承担过相关项目者优先考虑。
5.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X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X年X月X日前。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XX。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X年7月3日至X年7月7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X、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X(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X办公室)。材料应在封面注明“X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X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3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
X科教处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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