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江苏 2026-07-03
(X6)苏X刑更5号
罪犯陈修兴,男,X年6月9日出生于江苏省高邮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高邮市。
罪犯陈修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X年6月X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X八千X。判决生效后,罪犯陈修兴以其患有肺腺癌晚期为由,于X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已依法受理,现对罪犯陈修兴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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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Xa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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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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