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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报告研究的批复》(浙发改基础〔X〕X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X〕X号)批准建设;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三座公铁两用大桥公路部X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X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发改项字〔X〕X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X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X〕X号)批准建设X。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X,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址:X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宁波(含)至舟山(含)铁路正线全长X.X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X.X公里,利用既有线长6.X公里,含宁波枢纽、舟山X及公铁合建桥梁公路部X。线路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地区,西起宁波东站,经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至舟山市的金塘岛、册子岛及舟山本岛。全线大中桥梁X座X.Xkm(其中正线左线桥梁X座X.Xkm,跨海段西堠门特大桥、桃夭门大桥、富翅门特大桥为公铁两用桥梁,金塘水道为铁路隧道),隧道X座X.Xkm,桥隧比X.X%。全线设车站7个,其中新建车站4个(北仑西、金塘、马岙、舟山),改造既有车站3座(宁波东、邱隘、云龙),邱隘站为接轨站,其余为办理客运业务的中间站。在舟山站设舟山动车存车场。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6年,X已于X年X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X年X月。
2.3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X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X.6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X米,困难地X部线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大坡度:一般地X部困难地段X‰;到发线有效长度X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X—2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X钟。
2.4标段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高速铁路安全保护设施要求,对新建宁波至舟山X,对跨越、下穿铁路燃气、输油、热力、高压水管,生产、加工、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情况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倒杆距离不足的杆塔等危及高铁运营安全进行评估,并提供专项安全评估报告;对金塘海底隧道、西堠门大桥、南洞村隧道等风险工点开展安全风险后期评估,并提供风险后期评估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对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全线外部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并提供咨询意见。
2.6标段划X:本次招标划X为1个标段,标段号X标。
3.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2 资质条件:投X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X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X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任意一项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易燃易爆品库安全评X油气管线安全评估的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X项目负责X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X油气管线或风险工点等安全评估经验,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
3.5 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X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须具有X或应急厅颁发颁发的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X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X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任意一项安全评价资质证书;(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X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安全评估业绩;(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X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服务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X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咨询人员被列入XX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投标文件中X较大及以上不良行为公布期;
(7)投标人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8)其他情形:投X施工、设计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X年7月X日至X年7月X日,每日上午8X时至XX,下午XX时至XX(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X号新理想大厦X室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X。
4.3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上X(**X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yznczzn/X);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yznczzn/X;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ywmlxfs。
4.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X年8月7日9时XX至X年8月7日X时XX,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8月7日X时XX,地点为上海市公共X第一开标室(地址:X1号楼)。
5.2投标保证金:每标段4X,接受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X、中国招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X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X号
邮 编X
联 系 人:X
电 话X-X
X
开户银行:建行X
账 号X
X.行政监督部门:X上海铁路X。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X号。
电 话X-X。
传 真X-X。
邮 编X。
X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