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泉塘区块北侧X已经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备案。招标人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X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泉塘区块北侧X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X2X规模:本项目为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泉塘区块北侧XX概算总投资X.XX主要内容X、排桩锚索挡墙、重力式挡墙、排水沟、坡面防护、绿化等X。
3.本公告共划X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AX | 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泉塘区块北侧X |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X、排桩锚索挡墙、重力式挡墙、排水沟、坡面防护、绿化等X,具体详见设X量清X量清单编制造价为X.XX。 | X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X•X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X](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企业要求:具有X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X投标人单位的X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X;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X年7月X日X时XX
2.现场投标地址:Xter">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X年7月X日至X年7月X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X/p>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XX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义乌市住房和X 联系电话X-X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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