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轻工纺织食品 四川 2026-07-10
成X小麦采购交易公告
受成X委托,成都农X(以下简称郫都X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区级储备小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产地
(一)品种:小麦;数量:X吨;存放点:成X郫都区国家粮食储备库6#仓;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
(二)粮源生产年限:X年产小麦,产地限定河南、江苏、甘肃、新疆,单个标的仅限单一产地,严禁跨省粮源掺混发运、多品种小麦混合供货;严禁掺杂陈粮、各级储备轮出粮源,严禁新陈互混、品种互混。
(三)若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转圈粮行为,买方有权直接拒收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交易成交后供货方必须与买方签订《新粮承诺书》,承诺书需完X载明产地信息。
(四)货物如为包装粮,包装物随车统一去皮,包装物不计价、不予返还。
(五)入库基础费用标准:入库费XX/吨,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须在入库前按成交总数量将入库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成X指定账号,未完成缴费不予安排入库。
(六)计量规则:全部数量以买方库区X.5米、X吨规格地磅计量结果为最终结算基准,卖方可全程派人到场监秤;库区日入库能力X吨。
二、质量要求
(一)基本质量指标
1.符合国家标准《小麦》(GB X-X)三级及以上,储存品质同步满足《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X-X)标准要求。
2.容重≥Xg/L。
3.水X≤X.5%;水X超X.5%部X,每超0.1%按0.X%比例扣量接收;水X>X%X车拒收。
4.杂质总量≤1.0%,矿物质≤0.5%;清杂可入仓,X离杂质随车退还卖方;杂质总量>1.5%X车拒收。
5.不完善粒≤8.0%,超标拒收。色泽气味异常、严重虫粮X车拒收。
6.新陈鉴定按照《现代储粮技术与管理》(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X年X月成都第一版)新陈粮鉴定方法中“愈创木酚法”乙法判定,着色达到红褐色及以上方认定为合格新粮。
(二)食品安全指标
1.执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X-X,X年3月1日起实施)。
2.重金属限值:镉含量≤0.Xmg/kg,超标拒收;省外小麦铅(Pb)≤0.Xmg/kg。
3.真菌毒素限值:呕吐毒素(DON)<Xμg/kg,玉米赤霉烯酮<Xμg/kg。
4.农药残留X函〔X〕X号《四川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执行。
5.包装物要求:所有粮食包装物必须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
6.X车任一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全部退货,相关全部损失及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三)车辆抽检耗材收费规则
卖方送货合同吨位数/X吨/车(四舍五入取X数)*1.2(四舍五入取X数)车内抽样检验免费,退货率超过X%【超出合同吨位数/X吨/车*1.2(四舍五入取X数)车】每车收取初检耗材及人工费XX。
三、单证及随附资料提供
卖方交货时需签订《新粮承诺书》,《新粮承诺书》需完X载明产地信息。
四、入库期限、地点及运输要求
(一)入库作业时段与期限:仅法定工作日9X-XX开展入库作业,节假日、休息日停止入库;入库期限X年8月X日起至X年9月X日完成全部入库,如入库期限内出现连续高温、限电、雨天过多等不可抗力情况可以延长入库期限,最长不超过X天。延期后仍未按期完成的买方有权向成都市农交所申请扣除该标的履约保证金,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二)地址:X="font-family:宋体">6#仓,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永兴东路X号,距二绕高速出口约5公里。
(三)运输要求:运输方式可选择合规的铁路或公路运输,全程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X〕X号)、《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国粮仓〔X〕X号);运输车辆需可完X揭开顶棚便于扦样,不得混装其他货物,卖方承担全部运输成本,同时需提供本批次小麦完X货运票据,票据运输起点须为约定产地省内。
五、交货方式:卖方送货到库,买方组织接收。
六、货物验收
(一)入库初检:到库小麦逐车初检,初检项目包含水X、杂质、容重、不完善粒、重金属镉、重金属铅、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初检结果仅作为判断是否入库的初步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初检不合格直接X车退货。
(二)最终验收:全部采购数量入库完毕后,由成都市郫都区发X委托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X仓质量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最终质量认定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检测合格方可完成X体验收。
(三)数量验收: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四)验收不合格处理:如X仓第三方检测判定质量不合格,买方统一做全批次退货处理,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验收确认:全部入库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通过农交所进行验收结算确认。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保证金处理:买卖双方按照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交纳保证金,如无违约情形,交易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按交易所规则退还。
(二)货款支付:
入库进度付款:每入库满X吨,买方通过农交所按对应货物价款的X%支付进度货款。
尾款支付:剩余X%货款于该批货物全部入库完毕、第三方X仓检测合格后,由卖方开具足额合规发票,买方收到合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报告通过农交所进行验收结算确认,付清剩余全部尾款。
(三)结算方式: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统一结算。
联系人:X电话:X
八、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X年7月X日XXX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X年7月X日XXX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九、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四川农X***cq/→统一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X按拟交易数量,XX/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XX/吨,履约保证金XX/吨。
注:若卖方发生本公告第十二条约定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XX/吨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按交易所统一规则处理。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X年9月X日内,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X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入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十、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X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5X/吨的价阶递减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低报价方为成交方。
十一、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十二、违约责任
(一)卖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交付的小麦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全部质量、食品安全、粮源产地要求的。
2.未在本公告约定的入库期限内(含延期)完成全部入库的。
3.提供产地证明、货运票据、《新粮承诺书》等单证不真实、不完X、造假的。
4.故意掺混陈粮、转圈粮、跨产地混装、新陈混粮等掺杂使假行为。
5.其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行为。
(二)卖方违约的,买方有权:
1.通过成都农交所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XX/吨;交易保证金XX/吨按照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细则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
2.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另行采购产生的全部价差损失、运输费用、仓储费用、检测费用、退货人工耗材费等。
3.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买方违约的,按照《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四、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cq/,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tyle="font-family:宋体">X号
成都农X
X年7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