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四川 2026-07-03
攀枝花市住房和X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X年第2号
(公示期:X年7月2日至X年7月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X企业资质管理XX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一、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X年7月X日X:X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二、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
三、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四、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五、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他(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六、【X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X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X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X-X)。
联系地址:Xamily: 仿宋">X号(攀西科技城)4楼B区X-X号
联系电话:X
攀枝花市住房和X
X年7月2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