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 辽宁 2026-07-03
辽宁省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班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果树产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种植大户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玉米产区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基层防疫人员、养殖场主及养殖大户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蛋鸡养殖户、规模蛋场养殖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玉米产区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玉米产区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玉米产区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柞蚕产区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及粪污处理相关人员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村级宅基地协管及相关人员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村两委干部、乡风文明宣传员、村民代表、退役军人群体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与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农村电商从业者、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及乡村数字技术应用带头人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从事小浆果种植的青年种养大户、青年农民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从事无人机海河巡查、海洋渔业管护人员等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保护地耕作区农机手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区域X人员、农机手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主粮种植大户、一线农机手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人员、骨干农机手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培育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农机手、种植大户飞防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 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无人机飞防、现代农业相关标杆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证书服务要求
为考核合格学员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鼓励组织学员参与省级专项技能鉴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农业无人机操作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五)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六)场地、设备及空域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空域申请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拥有2名及以上与无人机飞防培育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八)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培育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农机手、种植大户飞防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 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无人机飞防、现代农业相关标杆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证书服务要求
为考核合格学员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鼓励组织学员参与省级专项技能鉴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农业无人机操作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五)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六)场地、设备及空域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空域申请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拥有2名及以上与无人机飞防培育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八)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培育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农机手、种植大户飞防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 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无人机飞防、现代农业相关标杆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证书服务要求
为考核合格学员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鼓励组织学员参与省级专项技能鉴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农业无人机操作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五)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六)场地、设备及空域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空域申请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拥有2名及以上与无人机飞防培育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八)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培育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农机手、种植大户飞防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 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无人机飞防、现代农业相关标杆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证书服务要求
为考核合格学员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鼓励组织学员参与省级专项技能鉴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农业无人机操作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五)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六)场地、设备及空域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空域申请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拥有2名及以上与无人机飞防培育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八)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培育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农机手、种植大户飞防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 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无人机飞防、现代农业相关标杆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证书服务要求
为考核合格学员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鼓励组织学员参与省级专项技能鉴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农业无人机操作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五)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六)场地、设备及空域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空域申请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拥有2名及以上与无人机飞防培育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八)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培育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农机手、种植大户飞防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 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无人机飞防、现代农业相关标杆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证书服务要求
为考核合格学员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鼓励组织学员参与省级专项技能鉴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农业无人机操作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五)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六)场地、设备及空域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空域申请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拥有2名及以上与无人机飞防培育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八)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及农情监测农机操作人员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渔船船东船长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渔船船东船长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乡村传统手工艺者、各类乡村工匠等高素质农民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乡村文创创业者、从事农业创意开发的乡土能人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6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其中省外2天实践教学,省内1天实践教学)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从事农文旅项目经营的乡土文化能人、乡村经营带头人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6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其中省外2天实践教学,省内1天实践教学)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村级文化干事、乡村文化活动组织者等乡土文化能人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乡村文化类实训载体,自有或长期合作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实训基地,可现场开展文化活动策划、排练要求。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乡村文艺骨干、擅长词曲创作与文艺传唱等乡土文化能人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且需具备展演空间及文艺创作能力,自有或长期合作可容纳X人及以上观众的表演空间。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有群众歌曲创作、文艺剧目相关经验。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全省从事剪纸创作、传承,剪纸技艺的乡土民间艺人、乡村文艺骨干等乡土文化能人X名。
2.执行依据: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修订)》执行。
3.完成周期X年X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结业后提供1年免费训后跟踪服务。
4.履约服务要求:为保障培育工作贴合项目主题,避免跨行业、非对口机构套用通用培训方案实施,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专业对口实施承诺,培训全过程师资、课程、实训、观摩内容须与所投包组培育方向高度匹配;采购人有权开展过程核查,对专业不对口、套用无关行业培训模板履约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学时与课程结构硬性指标(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1. 总学时标准:总培训学时≥X学时,每日线下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下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
2. 线上学时限制:线上学习学时≤总学时X%。
3. 课程X类占比要求
? 综合素养课:≥总学时X%
? 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核心课程),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专业技能课总学时X%
? 能力拓展课:≤总学时X%
(二)教学实施形式要求
1. 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多X化教学方式。
2. 实践教学:在对应实训场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跟岗见习、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实操内容。
3. 观摩交流: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主题观摩学习。
(三)项目管理、绩效与服务要求
1. 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学员、课程设置、师资选聘、教材选用、档案建立、跟踪服务,专人全程负责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检查、验收。
2. 外包管理要求:如需委托第三方实施部X教学或服务,须签订正规合作协议,明确质量标准与时限,中标单位对最终培育质量全权负责。
3. 绩效硬性指标
? 培训班次、X
? 线上评价覆盖率X%
? 学员满意率≥X%
? 培育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 质量抽查合格率≥X%
4. 配套工作:完成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X理、工作总结、模式总结等全部配套工作。
(四)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1. 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项目需求摸底、教学实施、观摩交流、跟踪服务、总结验收等培育相关支出。
2. 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3. 预算科目完X、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五)场地、设备等保障能力
具备满足本项目培育主题和培育教学所需的固定教学场所、完X教学设施设备;具备场地保障能力,提供剪纸作品展示场地,满足学员成果陈列、观摩交流需求,可按需提供教学成果展演空间。
(六)专职师资配置要求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能够独立开展剪纸技艺培育、教学辅导、学员成果展示等相关服务。
(七)实践教学实施条件
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实训场地(可提供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建立完X培训影像采集与档案留存机制,可全程留存理论、实操、观摩、鉴定等全环节影像资料,可配合主管部门查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X〕X号)文件规定实施,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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