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石化开发区绿色石化新材料X(勘察设计)(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石化开发区绿色石化新材料X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X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X-X-X-X-X,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X%,项目业主为X,招标人为X,委托代理机构为X。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XX,建设规模:项目X南、北两个片区,合计占地约X亩,总建筑面积约4.8X平方米。北区主要建设车间、仓库、机修车间和X建(构)筑物等;南区主要建设中央控制室、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房、研发和X析化验楼等辅助用房 ,配套消防水罐、事故水池等构筑物;X主要包括基地内道路、排水(污)管、给水管、管廊、绿化、停车场、屋顶光伏等。建设地址:X2.2 本次招标范围:勘察(含地质勘察、物探、精探)、初步设计及概算、相关报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合格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X.X X。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总工期X日历天,其中勘察(含地质勘察、物探、精探)X天(包含在初步设计工期内),初步设计(含概算)X日历天,施工图设计X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X:□是 ☑否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石化开发区绿色石化新材料X(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X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④资质,或同时具备③、④资质,或具备①、②、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具备③、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X)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X设计建筑行X)乙级及以X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X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指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X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X师注册执业证书;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X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X
地址:Xunderline"XX北海路X号
联系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余工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X
地址:Xunderline">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X号恒富大厦2号楼X楼
联系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郑嘉凯(项目负责人)、骆小彪、滕钊纯、罗鹏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