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6-09-16
| 项目名称 | 力合科创(东莞)创新基地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 项目编号 | YGXZYX |
| 标段名称 | 力合科创(东莞)创新基地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 标段编号 | YGXZYX-X |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 | ||
| 澄清答疑内容 | 力合科创(东莞)创新基地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招标澄清 / 补充函 编号:XW-X-X(补)X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日期:X年X月X日 各投标人:X “力合科创(东莞)创新基地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经资格预审,拟邀请贵司参与投标。为保证招标活动公平、合规、顺利开展,并妥善处理投标主体及授权文件要求,现就《招标邀请函》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与补充说明。本函与原《招标邀请函》具有同等效力;两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函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调X原《招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第5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条”及《招标策划方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均表述X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X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经核实,XX支机构(X公司/支公司)而非独立法人主体,原表述与招标范围及邀请对象不匹配,特此作出澄清调X如下: 调X后(资格要求第1条):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X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机构,或X/支公司)。 资格要求第2条(《金融许可证》及许可业务范围要求)维持不变,X支机构提供的《金融许可证》许可业务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对应的保险业务。 为兼顾本项目时间安排与合规要求,对X支机构投标的授权文件及责任承担作如下明确: 责任承担兜底。中标X支机构不能独X承担相应X及中标X支机构对保单责任承担共同责任。本条亦应载入招标文件的承诺函中。 三、本次澄清的性质本函为对《招标邀请函》的澄清、修改与补充,构成《招标邀请函》的组成部X。凡本函涉及内容,以本函为准;本函未涉及内容,仍按《招标邀请函》执行。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函后,据此及时调X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并确保按原定时间(X年X月X日X:X前)递交投标文件。 如有疑问,请于X年X月X日X:X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澄清补充)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表前附表及X标格式
X X年X月X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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