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9-18
(X)大润福破管字第X号
XX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X的破XX责任公司破产清X作出(X)闽X破申X号《决定书》,指XX责任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二份)
(一)主体资格及授权文件
1、申报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X)
(2)法定代表人X明书原件(X)及X复印件(签字并X);
(3)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供特别X原件(X)及委托代理人X复印件(签字并X),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申报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
(1)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X);
(2)负责人X明书原件(X)及X复印件(签字并X);
(3)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供特别X原件(X)及委托代理人X复印件(签字并X),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申报人为自然人的提交:
(1)X复印件(签字捺印);
(2)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供特别X原件(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捺印)及委托代理人X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捺印),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材料清单(由管理人提供表格);
(三)债权申报登记表(由管理人提供表格);
(四)债权申报书(债权人自行书写);
(五)证据清单(由管理人提供表格)及证明债权事实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合同/协议;
b.往来帐、对账单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如发票、收款收据、银行流水记录等);
c.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强制执行文书;
d.利息或违约金计算明细等书面材料;
e.申报人认为与其主张的权利有关的其它材料。
(六)债权人承诺函(由管理人提供样式);
(七)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由管理人提供表格)。
申报人应当提供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盖章或签字捺印确认。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三、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X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人民银行X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利息计算至X年X月X日止。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四、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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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X-X:X,下午X:X-X:X,国家法X管理人)
申报地址:(1)XXXX2X5X
联系人1:姚欣怡X
联系人2XX
2、邮寄申报:收件地址同上(1)XXXX2X5X,并请在邮寄X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X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再确定时间核对申报材料原件,申报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
五、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破产清算: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对其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重X: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X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X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X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和解: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权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X、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X、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X、根据《X的裁定,本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的唯一法定机构,各债权人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除管X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X年X月X日上午9:XX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准时参加。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申报书;
4、债权人承诺函;
5、证据清单;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明书;
7、X;
8、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9、送达回证。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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