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海南 2026-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X管理人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申报的银河金座项目购房人特殊债权(即第一批购房人要求X不动产权证类)已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请核查。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的银河金座项目购房人特殊债权(X不动产权证类),按照"先易后难、X类处置、X批公示"原则开展审查工作,此前已将审核确认的第二批、第三批购房人特殊债权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现将审核确认的第四批购房人特殊债权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查情况
本次提请核查的第四批购房人特殊债权(办证类),涉及AX和BX中的B1-B4栋,BX中的B5-B9栋尚在X续建验收,暂不纳入本次审查范围,待完成法定登记要件后另行启动。
管理人按照既定审查标准和方法,对购房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实质审查。经核查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接材料等证据,并X签备案信息、债务人移交资料等交叉核验,管理人初步认定第四批购房人特殊债权(办证类)共计X笔,具体名单详见附表X"银河金座"项目第四批购房人特殊债权(办证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现将上述初步认定的购房人特殊债权(办证类)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二、异议程序
请各位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若对相应债权有异议,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异议人。经复核变更债权审核意见的,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X"公示,并通过短信、钉钉等方式通知债权人再次核查。如仍对管理人复核意见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再次核查通知之X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视为无异议。如在上述指定期限内无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相应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继续X配合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的后续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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