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纾解困难,稳定就业岗位,按照《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X〕X号)文件精神及规定,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X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按照上年度新增X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不高于X年X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X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X%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上年度X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X%)。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X域产业结构调X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X个月。3.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以河X“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当前失业保险参保状态非正常或参保人数为X的企业不享受稳岗返还。稳岗资金返还标准X确定的X年大型企业,X地方X、X、X确定的金融类大型企业,直接确定为大型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其他参保企业均归类为中小微企业,不再逐一划型。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X%返还;中小微企业按X%返还;X年度平均参保人数X人及以上的四类主体按X%返还;X人以下的按X%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现将X年第一批X申请稳岗返还的X家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X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XXX失业职工管理所反映。
公示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联系电话:X—X
XX人力资源和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