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413破53号(2026)苏0413 破53 号-钜容合伙企业与大乘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2026)钜容破管字第0001号清算义务人通知书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2026)苏0413破53号(2026)苏0413 破53 号-钜容合伙企业与大乘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2026)钜容破管字第0001号清算义务人通知书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9-19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苏0413破53号(2026)苏0413 破53 号-钜容合伙企业与大乘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2026)钜容破管字第0001号清算义务人通知书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X)苏X 破XX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X)钜容破管字第X号清算义务人通知书

    公开时间:XX钟前 公 开 人:X容实业投资合X合伙)管理人

    常州金坛钜容实业投资合X合伙)管理人

    通知函

    (X)钜容破管字第X号

    常州金坛钜容实业投资合X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X、合伙人/财务负责人X、合伙人朱琛琦、合伙人吴潇、前执行事务合伙人江X及其委托人夏胜初、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清算义务人及协助清算义务人(以下统称贵方):

    常州金坛钜容实业投资合X合伙)(以下简称钜容合伙企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X(以下简称金坛法院)作出的(X)苏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X)苏X破X号决定书、(X)苏X破X号通知书以及(X)苏X破X号公告等破产法律文书,请予查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X法律文书要求,全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一、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钜容合伙企业应在收到前述裁X提交财务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X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二、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钜容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员(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X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金坛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金坛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应向管理人X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X和管理人的调查。

    (五)如钜容合伙企业涉嫌虚假破产犯罪的,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你(们)作为钜容合伙企业的清算义务人,对钜容合伙企业负有清算义务。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X日内,你(们)应向管理人提交你(们)掌握的关于钜容合伙企业的财产、账册、合同等所有资料。若怠于履行上述义务,致使无法完X清算的,待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要求你(们)对钜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常州金坛钜容实业投资合X合伙)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X

    免费注册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相关推荐

0
109100186799395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