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辽宁 2026-09-21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X号)的X受X提出的劳务派遣变更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公示期间X申请有异议,请X人力资源和X联系(电话:X-X)。
变更申请信息如下:
单位名X
单位地址:X>
变更后信息:法人变更为王大平
X人力资源和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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