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湖北 2026-09-22
| 项目编号 | GRXHBX |
|---|---|
| 项目名称 | X台/套废旧设备资产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X |
| 转让标的X | X |
| 挂牌价格 | X.XX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X |
| 挂牌日期 | X-X-X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X登记时须交纳XX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X:X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X。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X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同致信德(X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X)第X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受让方须在X完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移交。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并自行承担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运、停泊等相关费用。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X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X诺已充X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X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X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含增值服务费)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X%X(含转让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X的交易服务费);(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4%X(含转让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X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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