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X工会X年度秋游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年X月X日
采购预算:9X,单人单次活动限价不超过XX,最终按实际参与活动的会员人数(不超过X人)据实结算。
X工会会员提供X年秋游团体出行服务(X批X次),包含行程规划、交通安排、餐饮保障、全程保险、随团服务等全流程配套服务。若采购人有要求,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价格对中标供应商提出的方案进行修改和调X,最后按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成团人数:每批每次参加人数X人以上必须发团。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X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三、秋游标准
1.按照厦工〔X〕X号文件要求,人均总费用不超过XX/人,包含租车费(X费,全程优先高速)、门票费、意外伤害保险、讲解费、工作餐、点心及材料费、税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超价视为无效报价。
2.工作餐标准:不超过XX/人/餐
3.意外伤害保险:不低于XX/人,须提供正式投保单据。
4.本次秋游服务需严格符合工会经费使用相关管理规定,行程安排不得涉及高消费娱乐、奢侈性消费项目。
四、其他事项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进行修改和调X,最后按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2.合作车辆及驾驶员须具备正规资质与有效证件,确保出行安全。
3.供应商要做足充X的准备,保证出行质量和活动安全,并对安全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发现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活动结束后提供:人员签到表、就餐签到表、点心X表、集体照、活动X材料等。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付款。
五、X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人X、委托代理人X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佐证材料;
(四)至少十种出游方案(一个地点算一种,厦门至少5种,X内至少5种,需要当天来回。)
以上X材料X,扫描成PDF文件,另附出游方案电子版,X工会XX>
X截止时间:X年X月X日。
六、投标与开标安排
开标时间:时间待定。
开标地址:X2X招标会议室。
请投标供应商按照项目评X标准准备评标材料,并密封于文件袋内,开X标。综合得X高者中标。
联系人:X系电话:X-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