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陕西 2026-09-18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开 人:X | |
X年X月X日,本院作出(X)陕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X(以下简称汇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陕X破X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观韬(X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院经审查认X全部财产处置完毕且价款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无剩余破产财产可供X配,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人代为垫付,管理人申请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本院于X年X月XX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