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X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本部X不加修改地引用《X养护项目合同范本》(X年版)相关内容。 |
本部X不加修改地引用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X年版)相关内容 |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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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X不加修改地引用《X养护项目合同范本》(X年版)相关内容。 |
本部X不加修改地X标准施工招标文件》(X年版)相关内容 |
| X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说 明:1.发包人在编制“专用合同条款 ”时,“通用合同条款 ”内容宜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专用合同条款 ”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 ”进行补充、修改或约定。发包人补充、修改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2.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3.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 ”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 ”可对“通用合同条款 ”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 ”中用“应按合同约定 ”“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 明:1.招标人在X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X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X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X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X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X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X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X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
| X |
X.1 计量X.1.5X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X原则和X进度 |
原招标文件无内容 |
按月进行计量,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以计量金额X%进行X,累计X至施工合同总额X%时暂停X,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完成相关验收及结算手续后,按合同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
| X |
评标办法2.2.4(3)评标价 |
原招标文件无内容 |
(3)E1=0.2;E2=0.1 |
| X |
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k① %,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k%) |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k① %,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1.5%) |
| X |
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系数在第二个信封(X)开标时,由招标人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3(3)目的规定从下列系数 ③中随机抽取确定:代码 X₁ X₂ X₃ X4 X5 X6 X7 X8 X9 XX …数值:无内容。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
评标基准价系数在第二个信封(X)开标时,由招标人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3(3)目的规定从下列系数 ③中随机抽取确定:代码 X₁ X₂ X₃ X4 X5 X6 X7 X8 X9 XX …数值:X.2% X.3% X.5% X% X.2% X.7% X.3% X.9% X.X% X.X%。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