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 陕西 2026-09-2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印章及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X作出(X)陕X破申X号之二民事裁定书X(以下简称“华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陕X破X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开展相关接管工作。截至今X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全部印章以及营业执照正本、副X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现作如下声明:
特此声明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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