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陕西 2026-09-21
公 告
(X)陕X破X号之四
本院于X年X月X日以(X)陕X破申X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李子昂申请被申请X破产清算一案,于X年X月X日以(X)陕X破X号之一决定书,指定XX破产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X年X月X日前,X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X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X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会议地点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