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吉林 2026-09-16
正文:
| 各相关X许可持有人企业: 为进一步X《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 年版)》的落地执行工作,确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准确识别、优先配X于X年X月X日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X年版)标识的通知》,要求相关X许可X药品进行基药属性标识确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已完成确认和大部X申请调X药品的基药属性已经同步到药品交易目录和基础数据库内,请相关X许可持有人X据库内。 二、仍未确认或申请调X基药属性的药品,请相关企业于X年X月X日前X吉X的“药品和X”—“药品招标管理”菜单—“X基药属性确X交易药品的基药属性进行确认或申请调X。X年X月X日该项目有关功能将关闭,逾期未进行确认或申请调X药品的X匹配的基本药物属性进行标注。 X药品的基药属性,申报企业可以于每月5-X日(节假日顺X维护企业及产品资质信息时一并提交(具体操作X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3.0XX成功后同步至交易目录执行。联系电话:X-X 承办人:Xp> 吉X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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