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销售合同:买方从承储企业采购的粮食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用作X储备粮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买方承担。
2、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请在交易前实地看样确认粮食品质,并详询委托方发票开具事宜(类型、方式、税点等),委托方需积极配合,成交后不再接受此类申诉。
X.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最终起拍数量、质量、起报价等信息以交易日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买卖双方须在竞价交易开始前,根据拟交易粮食数量,预交保证金,标准按XX/吨收取(履约保证金XX/吨,交易保证金XX/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一个工作日(X点前)X汇入保证金。交易前X汇入保证金并注明“贸易粮保证金XX-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X场查询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XX时关联的绑定账户X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X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XX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XX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X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XX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X
2、交易方式。X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X并XXX,X“地方政策性粮”—“X场”,选择“X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专场”进行竞价交易(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lXX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
3、看样安排。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X况、出库条件等情况,并与洽谈交款期限、履约期限、发票等事宜后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数量、存储地址、交通条件等提出异议,亦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会员自行承担成交后相应的X场风险。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X贸易粮交易细则(试行)》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严禁借用资质参与竞拍。
四、履约结算
1、本次货款结算XX统一结算。
2、本次竞价交易会收取买卖双方手续费,手续费按合同收取,标准为合同成交金额的2‰。
3、买卖双方对合同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全部验收无误并开具发票的,在交割截止日期前签署纸质的《验收确认单》并由卖XX在收到《验收确认单》2个工作X可用资金。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与交易的会员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一旦X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X纠纷,则以《交易公告》、《X贸易粮交易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X贸易粮交易细则(试行)》、《交易清单》等有关资料详XX站(http:X.cn/)。
六、联系方式
电话:X-X、X
QQ业务群:X
电话:X-X
X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X-X
X
X年X月X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