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6-10-15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职工债权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X提起诉讼X职工名册等重要资料,管理人现根据各部门调查结果、生效裁判文书及部X职工向管理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并将职工债权的调查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后附的《职工债权表》,公示期为X日,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如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管理人不予更X提起诉讼。若职工在上述公示期限内未通过书面形式就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的,即视为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示。
X年X月X日
附:《职工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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