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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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X)豫X破5号
XX裁定X星链X公司破产清算一案,XX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X年X月X日指定河南弘治律师X管X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X年X月X日X:X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XX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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