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26-10-15
各采购单位:
根据《XX关于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X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X〕X号)的安排,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X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二批中药饮片联采”)首年采购周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XXX交易模块执行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X工作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X年X月X日。
(二)X方式
请中选企业(详见附件1)以及配送企业XX址:https:X.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code=X&flag=false&gbFlag=true)进行账号X,完成X后使用已X的单位账号和密XX址:https:X.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设置经办人账号X基本信息维护、后续招标采购等业务的操作(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X取得账号的企业可以沿用原账X并设置经办人账号。
二、查看约定采购量
医疗机构端XX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模块-集采中选比例管理-约定规格量查看。
企业端XX交易模块-GPO中药饮片模块-商品管理-商品列表-查看报量。
三、维护配送关系
(一)第二批中药饮片联采中选企业可自即日起建立配送关系,请根据第二批中药饮片联采(广东)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见附件1),XGPO中药饮片模块,选择来源为“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X集中采购(中选)”的产品建立配送关系。
(二)请配送企业尽快XGPO中药饮片模块确认配送关系。
四、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XX交易模块-GPO中药饮片模块签订采购合同。发起采购合同前,医疗机构需要先填写合同采购计划量。已申报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按约定采购量一次性签订采购合同;未申报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请与中选企业协商后开展采购X签订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发起采购合同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完成合同签订。
四、执行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生效后,医疗机构可在GPO中药饮片模块下单采购,并通过“约定规格量查看”菜单栏查询约定采购量及具体采购进度。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本次全国中药饮片X集中采购准备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X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并提前做好备货,确保医疗机构的用药供应。
(二)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广东的结果中,供应符合要求小包装中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可参照《XX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X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函〔X〕X号)执行,可在同品种中选价格基础上按照每公斤不超过5X加价,以加价后的价格作为中选价格供应。
(三)中选企业是中药饮片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不低于所提交样品质量保障中选产品供应;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包括协议采购量以及超过协议采购量的部X。
(四)各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各方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XX交易模块-药品X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X-X(业务咨询)、X(供应问题)、X(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中药饮片联采(广东)中选产品供应清单.xls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