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二次)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我院拟对微量X素X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编号:X)进行自行采购,欢迎相关设备经销商或生产厂家(以下统称“供应商”)前来参与,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一、供应商参加本次议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X)预算金额(X)最高限价(X)备注1微量X素X析仪1套X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三、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含二次报价)1.各供货商投标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若资格、参数、报价均符合的供货商满足数量,则进入二轮报价;若不足数量,即为流标。2.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二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的供货商为中标供货商。3.报价组成方式=设备价格+试剂单价*预计年使用量。四X提交,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X(北X高新X行X3X联系方式:议价时间:X年X月X日XX高新X行X3X会议室3联系方式:张工 X-X 附件2:微量X素X析仪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