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X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夯实我X非遗保护传承基础,根据《XX旅游和X关于印发<X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山文函〔X〕X 号)要求,我组织各X和相关单位,开展了第一批X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了我X拟推荐申报第一批X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X项,现将名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自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X的情况要具体翔实,提供提出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XX旅游和X
地址:Xly: 仿宋_GBX; font-size: Xpt">XX1号
联系电话:X-X,联系人:Xn>符先生、朱先生
邮编: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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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X拟推荐申报第一批X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XX旅游和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