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10-12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X管理人 | |
X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相关义务人(以下简称贵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X受理企业破产后,贵方负有妥善保管并向管理人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管理人负有接管儿童之家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
为了确保儿童之家移交和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就贵方应履行的移交事项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告知贵方。
一、移交的范围
贵方应向管理人移交儿童之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X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预留银行的私人印鉴、掌握X手中的关联公司公章等印章。
(二)X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经营凭证。
(三)X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历年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凭证、总账册、明细账册等。
(四)X的文件、合同、协议等原始档案材料。
(五)X的资产权属证明,包括商标X证书、专利证书、对外投资权益凭证、对外债权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车辆登记证书等各类资产凭证。
(六)车辆、房产、机器设备X强XX保全的期限,及时续封、续冻。
(七)X的人事档案资料。
(八)X的银行账户和现金。
(九)X的涉诉案件材料(包括X为原告、被告的所有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及仲裁等)。
(十)其他事项的接管和移交。
二、移交工作的实施
(一)X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资料清理、准备工作。在准备过程中,X各部门工作人员可随时就有关问题与管理人进行沟通、协商。
(二)贵方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应交接资料的,应当向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贵方拒不移交X强制接管。
(三)在儿童之家破X、管理人的要求X、管理人及债权人的询问。
为确保儿童之家移交、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告知贵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移交上述资料。
特此通知。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及地址:Xnt: Xpt">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佳,X;邓芳,X;
地址:X1号X室。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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