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辽宁 2026-10-13
《关于本案转为强制清算程序、重新审核债权并补充提交证据材料的通告》
(X)抚华泰强清1号
X于X年X月X日作出(X)辽X破1号民事裁定书,X破产清算程序X强制清算程序,并指定X担任抚顺X公司清算组。
现就债权审核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 清算组将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对债权人进行重新全面审核核定 。
2. 债权人无需重复完X申报债权,但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X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补全下述全套证据材料(复印件X),便于清算组完成债权重新核定。逾期未完X提交,清算组将依据现有材料作出核定意见,由此产生不利法律后果由贵方自行承担。
申报债权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一、债权人主体及送达手续
1. 债权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X);法定代表人X明、法定代表人X复印件。
2. 送达地址确认书(务必填写可实际接收文书的邮寄X邮寄即视为有效送达)。
3. 委托代理的:X原件、代理人X明;律师代理提供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
二、原始基础债权证据
1. 原始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保证)、他项权利证书;
2. 银行放款凭证、借据;
3. 原始债权催收凭证;
4. 若已有生效判决/执行裁定,提交全套裁判文书、执行文书。
5.如有放弃或部X放弃债权额的债权人,要书面提交申报债权额和放弃债权额。
三、其他证明债权的证据
提交方式
1. 邮寄地址:X3X5X(辽宁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 收件人:X系电话:X
异议救济释明
清算组完成重新核定后,将向贵方出具《债权核定通知书》。
如对核定意见不服:
①可X日内向清算组书面申请重新核定;
②对重新核定结果仍X为被告向受理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特此通告。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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