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10-08
XXXX年X月X日作出(X)苏X清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X(下称“爱尚家”或“债务人”)强制清算,并于同日作出(X)苏X强清7号决定书,指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X所(下称管理人)担任清算组。
经清算组查询有关爱尚家的执行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查询爱尚家职工社保参保情况。调查得知,爱尚家无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无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等情况。
苏X职工债权金额为0X。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X年X月X日。从公示之日起X日内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则视无异议。
特此公示!
苏X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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