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福建 2026-10-14
公 告
(X)闽X破X号
本X的申请,于X年X月X日裁定 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定福 建XX管理人X的债权人应在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X1号XT1栋(海丝中X)X层;邮政编码: X,联系人:X玲,联系电话:X、X)申报 债权,债权人也可XX中级人民XX址:xm.court pcw.com)或通过X搜索小程序“法政阳光X会议”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 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 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 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 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上午9时XX通X中级人民法XX址:xm.courtpcw.com或移动端X小程序“法政阳 光X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 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 函。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管理人核实确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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