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辽宁 2026-10-12
为保证鞍钢钢尾渣销售工作合法、规范、严肃、高效开展,X 对 X域 拟实施的钢尾渣招标销售继续实行资质预审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有意X X域 钢尾渣招标销售业务的企业( X年已通过钢尾渣资质预审的企业无需重新提供预审资料),请于X年X月X日X:X时前, 提供如下全部资料,缺一不可(电子版、纸版各一份)。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X X域 拟实施的钢尾渣招标销售。
1.经营范围包含钢尾渣(钢渣)等冶金固体废物处置的营业执照;
2.公司相应环评资质(包含但不限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或排X具有标的物加工、贮存能力的相关材料;
3.X企业须提X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4.固废管理制度及贮存、利用处置钢尾渣(钢渣)管理台账;
5.贮存场地、加工处置钢尾渣(钢渣)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和实际运营情况;
6.钢尾渣(钢渣)实际利用情况、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
7.提供证明利用处理水平的业绩材料{如X钢尾渣(钢渣)的合同、发票或利用专利等}或X年内新建并已通过验收、公示的企业;
8.钢尾渣(钢渣)运输、利用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利用产物的X;
9.不能直接送达的,须出具中转场XX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标的物贮存能力的相关材料。
X.确定竞价中标后,须接受对提供的X>
联系人:X
联系电话: X(X同步)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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