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X新能源智造五X海堤提级改造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X造五X海堤提级改造建设项目于X年X月X日上午9时XXX蕉X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因
招标人收到关于《X新能源智造五X海堤提级改造建设项目》涉嫌违规操作的举报信,现要求暂缓发布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X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待异议处理完成后再继续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发布本工X站。 特此X(盖章) 招标代X(盖章) X年X月X日附件:关于暂X新能源智造五X海堤提级改造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盖章).pd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