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10-14
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核查的公告
一、补充申报债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管理人收到2户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资料。管理人审核认定了2户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金额,认定债权如下:
| 序号 | 债权人 | 认定债权金额(X) | 债权性质 |
| X | 国家税务X | X.X | 税款债权 |
| X | 劣后债权 | ||
| X | X | 普通债权 |
管理人同时制作补充债权表,现将本次补充债权表予以公示,供债权人、债务人核查。
本次公示的债权表不作为最终确认的债权表,如对债权表中管理人补充的债权有异议的,需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书,并附上支持异议请求的证据材料,X(法人)或X(自然人)后,请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快递至管理人办公地址:X陈欣榆X。债权人、债务人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债权人、债务人提出异议的,管理人对异议进行复审后,将复审结果通知异议人。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审结果之日起十五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接受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