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福建 2026-10-14
公 告
(X)闽X破X号之二
XX依据叶清辉的申请,X(以下简称天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裁定由本院审理。X年X月X日本院立案受理后,并指定福建磊德律师X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院X的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账册等相关财务资料。根X现有财产不足以随时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金额为X.XX。截止X年X月X日止已产生破产费用XX(刻制公章费用)。本院认为,破产费用应由X现有财产不足以随时清偿破产费用,且无重X宣告天行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本院于X破产并终结天行公司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仍应继续履行职务,全面处理后续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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