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闽0624破4号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6)闽0624破4号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2026)闽0624破4号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6)闽0624破4号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6-10-0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闽0624破4号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6)闽0624破4号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XX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X)闽X破4号

    X

    民事裁定书

    (X)闽X破X号

    代表人:X理人团队负责人。

    X年X月X日,本院根X场X的申请,裁定受X破产清算一案,经采用摇号方式,于X年X月X日指定X担X管理人。

    本院查明X成立于X年X月X日XX资本XX(未实缴),X营业期限自X年X经营范围:X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吊销日期为X年X月X日。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X及其股东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管理人清算不能,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不足以X破产费用,故无财产可供X配,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管理人认X无重X或和解的可能,申请宣X破产,并X财产不足以X破产费用为由,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债务X及其股东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清算不能,其名下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又无其他财产可供X配,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X破产;

    二、终X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详见附件)


    附件

    民事裁定书4-1号.jpg X
    民事裁定书4号.jpg X

    X

免费注册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0
109100189203387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