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605破40号关于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决议的报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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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粤0605破40号关于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决议的报告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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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决议的报告

    公开时间:XX钟前

    关于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表决事项期限届满,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表决事项

    X年X月X日,管理人通过即X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送达债X表决,表决期限至X年X月X日X:X止。逾期未表决或未按要求填写表决票的,视为同意本次招募确定的合作方及方案。


    二、关于表决权及表决情况

    本次表决事项,管理人按初步审查确认及临时表决权(即待审查债权)的债权人人数、债权金额(不含民事惩罚性债权、不予确认债权)计算表决权。经统计,本次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X户。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同意关于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招募及合作方案的债权人有X位,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X.X%,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X.X%。


    三、本次表决事项决议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X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X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决议:

    同意本次招募确定的生产经营合作方、生产辅助服务外包方、销售外包服务方及合作方案。

    上述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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