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河北 2026-06-08
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X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X一标段监理 已由 肃宁县发X 以 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X】X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X肃宁县住房和X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XX% ,招标人X肃宁县住房和X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红星街(泽城路-神华X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监理2.1.2建设地址:X1+X) 2.1.3项目规模: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X米(主路面X米,两侧各2米绿化带、4.5米辅路和4米人行道),设计路面为沥青路面,并建设其他配XXXX等。2.1.4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X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1.5标段划X:一标段X为(神华路-石坊路)段与(石坊路-武垣路)段两部X,(神华路-石坊路)段(桩号K+0-K+X),(石坊路-武垣路)段(桩号K+X-K1+X)。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标段(神华路-石坊路)与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的投标,但评标时不得同时中标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神华路-石坊路)到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投标人如果成为一标段(神华路-石坊路)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自动失去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按剩余投标人名次依次递进,直至确定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X-X-X XX 至 X-X-X XX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X沧州市(全流程)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X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X,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X,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XX-X-X XX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X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X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X、X、河北省建筑市X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X]X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X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X,由系统自动汇总得X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7.2是否远程异地:是。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河北省公X沧州市(全流程)提出,招标代理机X,联系人:X话X-X-X。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X 电话: X-X 电子邮箱: / X.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X.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X.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X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X.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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