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山西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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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X)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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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X是X的子公司,公司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泉运路南侧,装机容量XMW,安装2台XMW循环流化床、直接空冷供热机组,供热能力XX平方米。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X/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X/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X/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B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C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D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E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F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G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 H标段 | 动力煤 | X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X/吨。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X (Mt) (%) | 硫X (St, d) (%) | 挥发X (Vdaf) (%) | 粒度 (mm) |
| A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B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C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D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E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F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G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 H标段 | 烟煤 | 中煤 | X | ≤8 | ≤0.5 | ≥X | ≤X |
备注:无
2.报名时间:截止X-X-X XXX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XX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X
通过中X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X 太原XX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X:中X(***2.交易模式:限时竞价采购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XX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A标段X-X-X XX至X-X-X XX
B标段X-X-X XX至X-X-X XX
C标段X-X-X XX至X-X-X XX
D标段X-X-X XX至X-X-X XX
E标段X-X-X XX至X-X-X XX
F标段X-X-X XX至X-X-X XX
G标段X-X-X XX至X-X-X XX
H标段X-X-X XX至X-X-X XX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X进X”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X双方签订煤炭交易合同,线下合同由X与成交方和委托方签订,并签订三方线下合同,具体以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1、交货地址:山西省大同市X。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组织运力,到厂交货。3、车辆要求:汽车国V以上标准(符合环保部门最新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X将不计入结算数量。4、其他要求: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约定为准。5、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X填写《交收履约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X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X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X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X-X-X至X-X-X
B标段X-X-X至X-X-X
C标段X-X-X至X-X-X
D标段X-X-X至X-X-X
E标段X-X-X至X-X-X
F标段X-X-X至X-X-X
G标段X-X-X至X-X-X
H标段X-X-X至X-X-X
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结算方,经结算方审核无误后,向买方出具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采购的所有市场煤,煤X统一结算。
1、数量验收:以X电子汽车衡计量的验收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X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接受异议。
一、考核条款 1、合同执行期加权热值奖励及考核如下: 1)当合同执行期加权热值大于基准热值时: a、高于基准热值时(X<实际热值,实际结算价格=中标价格÷X×实际热值; 2)当合同执行期加权热值低于基准热值时: a、低于合同热值X大卡/千克以内时(X≤实际热值<X),实际结算价格=中标价格÷X×实际热值; b、低于合同热值X大卡/千克以内时(X≤实际热值<X),实际结算价格=(中标价格÷标准热值-0.X)×实际热值; c、低于合同热值X大卡/千克以内时(X≤实际热值<X),实际结算价格=(中标价格÷标准热值-0.X)×实际热值; d、低于合同热值X大卡/千克以上时(实际热值<X),不予以结算。 e、当日来煤热值<X大卡/千克,该日进煤量不予结算。 2、含硫量考核: 加权平均硫份(St,d)≤0.X%不考核,每超0.1%,考核5X/吨,硫份≥1.0%以上,不予结算,采取X段加权计算。 3、水X考核: 加权平均水X(Mt)≤8%不考核,每超1%,考核2X/吨,水X≥X%,每超1%,考核5.0X/吨,水X≥X%以上,不予结算,采取X段加权计算。 4、挥发份考核: 加权平均挥发份(Vadf)≥X%不考核,每低1%,考核1X/吨,挥发份(Vadf)≤X%,不予结算,采取X段加权计算。 5、燃煤粒度要求:燃煤粒度≤Xmm。 7、合同兑现率考核: 合同执行期内达到合同量的X%及以上时不做考核,合同执行期内进煤量低于合同量X%时按合同数量进行考核,考核5X/吨。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运输全过程(包含煤炭装车、路途运输、到场交货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货损货差、侵权纠纷、行政处罚及各类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销售方自行独立承担,与购买方无任何关联。 2、本批次煤炭交货地点为购买方指定煤场,煤炭运输至交货地点、车辆抵达煤场指定区域后,由销售方负责全程卸货,卸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人工、耗材等所有费用由销售方承担,卸货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销售方自行承担。 3、以上考核价格全部为含税价。 4、购买方采样为机械采样,对于可疑样进行随机手工采样对比,销售方对购买方机采化验结果有疑问可监督采样,购买方保留一份仲裁样。 5、销售方应将每天的化验报告结果次日下午与购买方进行对比,如果在国家化验标准范围内,以购买方化验结果为准。销售方如对当日热值有异议计划进行仲裁时,应在次日内及时书面通知购买方共同提取仲裁样,鉴定费由销售方承担。如果在两日内对化验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则以购买方化验结果为准,仲裁时由双方同意的鉴定单位进行化验,鉴定单位出具报告后应及时提供给购买方,如销售方在5个工作日内没办理鉴定结果,则以购买方化验结果为准。如鉴定结果与购买方化验结果相差值在±X大卡/千克范围内,以购买方化验结果计算该批来煤热值;如超出规定范围,按鉴定单位的化验结果计算该批来煤热值。 6、销售方应加强煤质管理,若来煤影响锅炉负荷,发生的损失购买方有权从煤款中扣除。 7、购买方有权对煤炭外观、品相、质地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查验。若发现煤质外观异常、品相不达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购买方有权当场拒收、禁止运输车辆入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因煤质不合格被购买方拒收的,视为销售方违约,销售方须自行承担车辆往返运输、滞留、卸货、X改、清场等全部费用。 8、销售方来煤中如果存在X层、X装的情况或掺假作弊,购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购X单独取作弊部X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本合同结算热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部承担。 9、销售方必须遵守购买方煤场管理及场外运煤道路管理的各项规定。否则,购买方有权对销售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并直接从煤款中扣除。 X、销售方签订合同前必须充X了解煤炭市场,准备可靠充足的煤源,并且熟悉购买方煤场、车辆运输等情况。如销售方因自有煤源问题不能按期足额供货,按兑现率进行考核。 X、遇市场行情大幅突发波动,合同任意一方提前两日书面通知对方即可暂停履约,双方协商新约定落地前,暂停履约互不追责。 X、合同终结后,由购买方出具数量、质量确认单,并依据确认结果完成结算,经三方核算确认后,结算方按结算价与销售方进行结算,购买方按“结算价+1.XX/吨(含税)”与结算方进行结算。 X、销售方收到结算通知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及时进行结算。 X、销售方在结算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资质。 X、销售方车辆在货物装完车后需用苫布将X车包起以免污染环境,在厂内外发生超载、安全、环保等一切违规事件均由销售方负责,购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X户
不允许基价出价
委托企业:李宗恩 X
电话X-X X X-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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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