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山西 2026-06-05
争量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ZX)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概X位于山西省晋中X安装两台X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两台XMW超高压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锅炉设计燃烧煤种指标为热值X大卡、硫份X.X%。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X/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X/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X/吨) | 最小报量(吨) | 最大报量(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X | X | 1 | 不限 | X | X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X/吨。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X (Mt) (%) | 硫X (St, d) (%) |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X | ≤X | ≤2 |
备注:无
2.报名时间:截止X-X-X XXX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XX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X
通过中X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X 太原XX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X:中X(***2.交易模式:延时争量采购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XX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XX钟后系统自动延时X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X秒延时倒计时,直至X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委托量范围内,成交价由低向高排序,同价格按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成交,直至委托量全部成交。若排在最后的交易商报量大于剩余委托量,按剩余委托量成交。
A标段X-X-X XX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X进X”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X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交货地X煤场。交货方式:公路运输至交货地点,按照买方的调度计划交货。卖方运输方式需满足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X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X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X-X-X至X-X-X
1、货款结算:供煤结束后据实结算,买卖双方确认数量、质量无异议后,买方向卖方出具结算单,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X%)。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相应煤款。 2、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
数量验收:以买方到厂计量为准。 质量验收: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准。 若机采热值-抽采热值(大堆抽采和铺底抽采)≤X kcal/kg时,以机采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若Xkcal/kg<机采热值-抽采热值(大堆抽采或铺底抽采)≤Xkcal/kg,以机采样化验结果、大堆抽采化验结果和铺底抽采化验结果加权作为结算依据。 若Xkcal/kg<机采热值-抽采热值(大堆抽采或铺底抽采),以机采样化验结果、大堆抽采化验结果和铺底抽采化验结果中最低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第一条指标考核 1.1.1履约期结束后买、卖双方以实际供煤量据实结算,结算周期内来煤的热值、硫X、水X等指标均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指标。 1.1.2热值采用周期考核和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不重复考核)周期考核:验收热值(大卡/千克) (1)Q≥X,合同价据实结算; (2)X≤Q<X,每降低X大卡,在合同基准价基础上扣罚0.XX/(大卡·吨),说明:实际卡单价=合同单价-(X-周期加权平均热值)/X×0.X; (3)X≤Q<X,每降低X大卡,在合同基准价基础上扣罚0.XX/(大卡·吨),说明:实际卡单价=合同单价-0.X-(X-周期加权平均热值)/X×0.X; (4)X≤Q<X,每降低X大卡,在合同基准价基础上扣罚0.XX/(大卡·吨),说明:实际卡单价=合同单价-0.X-0.X-(X-周期加权平均热值)/X×0.X; (5)X≤Q<X,每降低X大卡,在合同基准价基础上扣罚0.XX/(大卡·吨),说明:实际卡单价=合同单价-0.X-0.X-0.X-(X-周期加权平均热值)/X×0.X。 日考核:验收单日热值(大卡/千克)Q≥X,不考核;Q<X,考核系数为0,不予退还不予结算,买方有权根据煤炭热值情况自行处置。 1.1.3硫X采用周期考核和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不重复考核) 周期考核:验收硫(%)S≤2,按合同价结算;2<S≤2.2,每高出0.1%,扣罚5X/吨,说明:(实际硫X-2)/0.1×5;S>2.2,每高出0.1%,扣罚XX/吨,说明:(2.2-2)/0.1×5+(实际硫X-2.2)/0.1×X。 单日考核:验收单日硫X(%)S≤2.2,不考核;2.2<S≤2.3,扣罚XX/吨;2.3<S≤2.5,每高出0.1%,扣罚XX/吨,说明:[X+(单日实际硫X-2.3)/0.1×X]×当日考核煤量;S>2.5,不予退还不予结算,买方有权自行处置。 1.1.4水X采用周期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验收水X(%) Mt≤X,按合同价结算,X<Mt≤X,每高出0.1%,扣罚0.3X/吨,说明:(实际水X-X)/0.1×0.3;X<Mt≤X,每高出0.1%,扣罚0.4X/吨,说明:(X-X)/0.1×0.3+(实际水X-X)/0.1×0.4;Mt>X,每高出0.1%,扣罚0.5X/吨,说明:(X-X)/0.1×0.3+(X-X)/0.1×0.4+(实际水X-X)/0.1×0.5; 1.1.5 设备损坏考核:由于卖方人员或者车辆原因,造成买方设备、设施、路面、草坪等损坏要求卖方等价赔偿并限期修复。 1.1.6 扣吨考核:若卖方调运过程中出现现场不听指挥或现场造成抛撒等环保问题,买方取证核实后,有权每车次扣5吨。 1.2 履约期兑现率考核:履约期兑现率P(%)、考核方式(X段累计):(1)X%≤P≤X%,不予考核;(2)P>X%,超出部X不予退回、不予结算、不计入合同执行量;(3)P<X%,进厂煤量每吨考核金额(X/吨)=(合同量-履约期进厂煤量)*XX/吨÷履约期进厂煤量。 1.3 所有发生的扣吨考核量,计入履约期供煤量,但不计入履约期结算量。 第二条 争议解决 2.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煤炭量质争议,供应商在收到买方公布指标告知后2个工作日内务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买卖双方共同调取存样至第三方省级权威机构进行检测,费用(包括平行干扰样)由供应商承担。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买方的检测结果。 2.2原公布低位热值的最终复检结果,首先应根据复检的水份进行热值折算。折算方法X最终公布的水份与复检的水份比较,复检的水份每降低1%扣除复检热值X卡/克折算成最终复检热值。折算后的复检热值和原公布热值偏差<±Xkcal/kg时,仍然以原公布的热值为准;偏差≥±Xkcal/kg时,以第三方折算后的复检热值作为结算用化验结果。 2.3全水份不予复检。 2.4空干基硫份复检结果和原公布的化验结果偏差<±0.1%时,以原公布的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0.1%时,以第三方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 (具体以线下经济合同约定为准,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及时签署线下合同)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X户
允许基价出价
委托企业:师慧林 X
电话X-X X
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